技術門檻提升鼓勵長續航。結合行業技術進步,新能源客車、乘用車及專用車系統能量密度均顯著提升,如18年客車系統能量密度135以上方可超額補貼;純電動乘用車續航400公里以上可補貼5萬元。17年以來我國持續利用政策導向提升動力電池能量密度,該政策利好優勢鋰電材料和動力電池龍頭企業,預計各細分領域龍頭聚集效應將進一步顯著,關注高能量密度材料(如三元622/811)優先量產企業。
調整運營里程和撥付機制利好新能源運營環節和專用車。對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申請財政補貼的運營里程調整至2萬公里,車輛銷售上牌后即按申請撥付部分補貼,剩余達到運營里程后全部撥付。該政策實施利好新能源汽車運營環節,特別是對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
破除地方保護利好龍頭新能源汽車和充電基礎設施企業。通知要求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護措施,對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同時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預計將利好新能源汽車龍頭和充電基礎設施企業。
新政設立緩沖期我國新能源汽車18年銷量有保障。該政策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17年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考慮去年基數效應,預計18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將高增長,全年銷量有保障。
維持行業“同步大市”投資評級。17年9月以來,鋰電池板塊調整近半年,目前估值水平較低,2月13日為36.99倍,低于13年以來行業53.10倍中位數水平,維持板塊“同步大市”評級。結合政策導向、上游材料價格和上半年銷量預期,板塊短期可關注具備技術優勢的鋰電關鍵材料和動力電池優勢企業,圍繞動力電池優勢企業供應鏈進行布局,相關標的如杉杉股份、新宙邦、比亞迪、國軒高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