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5日,珠海某本地網站一則消息《珠海免交電費項目,太陽能光伏發電》稱居民私人安裝屋頂太陽能發電站,不但可以自己使用還可以賣回給供電局。昨日,羊城晚報從珠海市供電局了解到,目前珠海并沒有居民可賣電給該局,因光伏發電的安全風險仍高,自建發電站要并入公用電網難度仍然很大,該局就相關不實消息已對相關企業提起了訴訟。
市供電局已經提出訴訟
前文提及的消息中稱現在有“新政策:居民也可發電賣給供電局,珠海已經有幾十戶居民在自家屋頂安裝,從此不用交電費,還有國家補貼,夏天還可以降溫6度!”只要安裝了供電局的電表,擁有建筑物的屋頂使用權即可購買光伏設備并申請建發電站。在補貼方面,居民發電100度,供電局首先按0.42元/度(國家補貼),轉賬到居民扣電費的賬號,如發出來的100度電居民都用掉了,那發電收益是(0.42+0.62)=1.04元/度,如發出來的100度電居民都賣掉了,收益是(0.42+0.5)=0.92元/度。
面對這樣的消息,昨日,珠海市供電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的確有相關政策對光伏發電有所補貼,珠海也有一些大企業購買了光伏發電設備,但發出的電均為“自發自用”,并未如消息所說的安裝了便可賣給供電局。該負責人表示,在未經過供電局的許可之下,相關消息運用了該局的標識,并出現“無需重新鋪設屋內線路(直接接入供電局)”和“無需蓄電池(供電局替代了蓄電池的功能)”等內容,目前珠海市供電局對相關企業已提出了法律訴訟。
私人發電站并網風險仍在
從去年開始,全國不少城市陸續傳出有居民自建發電站并賣電給當地供電局的事例,但珠海并沒有一個真正如此操作的例子。珠海市供電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珠海正在試點一戶居民自建發電站的并網程序,“光伏發電的風險仍存在,并網其實并沒有那么容易。”
根據相關政策說明,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如需并入公用電網,需要客戶到營業窗口提交項目入網申請,審核通過后,提交接入系統方案,再次審核通過后雙方簽訂協議并由客戶自主委托設計施工,竣工后由供電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并網驗收,驗收合格后,簽訂《購售電合同》和《并網調度協議》,并由供電局負責裝表,此時完成正式并網。
珠海市供電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光伏電站潛在危險度較高,并網之后一旦發生火災將涉及其他線路,在私人電網的并網工作中,將需要做非常嚴格的檢測和審核等工作,這些對于原有的供電系統都是全新的嘗試,并沒有先例。據了解,光伏發電設備中危險性較大的是匯流箱、逆變器、蓄電池、連接器、配電柜及變壓器,日常工作中要防止設備過熱、短路等事故,周邊切不可堆積易燃易爆物品。此外,由于組件的特殊性,在接收輻射時,就會產生電壓。光伏陣列串聯后形成高壓直流電,如不慎與人體形成環路,將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光伏賣電效益并不高
雖然珠海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居民私人發電站,但從其他城市的經驗來看,光伏發電如運用于企業獲利良好,如僅是私人發電,回報與成本還是相距甚遠。珠海某光伏設備公司技術人員透露,一套完整的光伏發電設備價格至少在10萬元以上才可能在滿足日常需要之外有額外的電量,“而一度電僅幾毛錢,家庭用戶一年賣電能賺千元就不錯了。”另外,有供電系統的工作人員表示,光伏發電作為新能源項目,相關技術并不算太成熟,更新速度快,居民想建電站賣電其實“并不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