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鋰電世界 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濰坊市日前出臺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意見》,要求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充分認識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推動濰坊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濰坊市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思路是“政府主導、企業運作、基礎先行、有序推進”,以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新能源汽車為重點,通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動力電池、驅動電機、控制系統、充換電設備等關鍵技術以及整車集成設計、技術測試和規模化生產應用等方面實現突破。
在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方面,要求積極推廣應用納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充換電設備的推廣應用。加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力度,市政、環衛等用車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采購比例逐年提高。新增出租車必須采購新能源汽車,更新出租車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城市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力度,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采用租賃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投資建設充換電及配套設施,逐步實現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規范化、市場化、社會化。
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方面,通過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促進和帶動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充換電設備等產業發展。突出抓好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和充換電設施的招商工作,爭取具備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來濰坊市建廠生產。積極支持威能電源、比德文動力、瑞馳汽車等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企業爭取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或與具有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廠家開展合作。支持充換電設備和系統本地化生產。
在政策扶持方面,濰坊市認真落實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的財政補助政策,市級補助為: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原則,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準,中心城區補助資金由市、區(含市屬開發區)各承擔一半,縣(市)級補助資金由縣(市)級財政自行籌集。
對各縣(市)超額完成濰坊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的部分,補助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一半;對購買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船稅;專門從事新能源汽車租賃或服務的企業,運營車輛規模在100輛以上的,按其租賃收入所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5年內給予等額補助。
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原則上引入市場化機制,采取股權、債權等方式進行扶持,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商建設的公共直流充換電設施費用,按照核定充換電設備總額的30%給予財政補助。
對汽車生產企業,投資1億元以上的,符合國家產業規定,生產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充換電設備項目,以及進行新能源汽車研發項目的,按照《濰坊市重點產業招商優惠政策》,一事一議落實優惠政策給予補助。濰坊市將設立新能源汽車產業基金,通過股權、債權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對現有汽車整車資質和專用車資質企業,獲得國家新能源汽車整車、新能源專用車公告目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新獲得國家新能源汽車整車、新能源專用車生產公告目錄資質的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補助。新能源汽車領域獲得認定的國家、省級企業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鼓勵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充換電設備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制定,承擔國家、國際標準制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