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退坡 每年最多扣減15.7萬


鋰電世界 深圳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每年每輛26萬元、45萬元不等,最新一期政府公報昨日公布的《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車示范推廣期運營補貼辦法》規定,2016年起投入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根據企業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退坡。
三大公交企業標準不同
上述《補貼辦法》適用于市政府對示范推廣期內投入或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車進行運營補貼。按規定,更新車輛的運營補貼標準根據更新時間按前述三項標準與各公交特許經營企業在財政定額內單車補貼金額的差額確定(即更新車輛單車年度補貼=新增車輛單車年度補貼-定額內單車年度補貼),其中深圳巴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定額內補貼為24.42萬元/輛·年,深圳東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為22.91萬元/輛·年,深圳西部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為23.79萬元/輛·年。
最大扣減額度為15.7萬
新能源公交車單車年度運營考核里程為6萬公里,實際運營里程達到或超過6萬公里可獲得全額補貼,如未達到6萬公里則按照每公里7.5元(單車年度補貼額45萬元÷6萬公里)進行扣減。為保障公交特許經營企業運營新能源公交車的固定成本開支,單車補貼的年度最大扣減額度為15.7萬元。當補貼標準退坡時,每公里考核扣減補貼標準及最大扣減額度相應減少。
2013年6月1日之前投入的以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為26萬元/輛·年;
2013年6月1日(含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投入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為45萬元/輛·年;
2016年1月1日之后投入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根據企業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退坡,補貼退坡額度為新投放的新能源公交車購車價在2015年基礎上(2015年單車價格為100萬元)下降額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