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紀三終于簽出第一份專利轉讓合同
金羊網 2007-02-05 15:14:46
上周與江門健順電池廠握手成交
本報珠海訊記者林丹報道:2月2日對于王紀三教授來說是個好日子,在他的專利被100多家電池廠盜用數年之后,他終于有了首例公平轉讓。
王教授與江門健順電池廠簽訂了鎳氫電池嵌滲發明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健順在合同簽訂當時便向王紀三支付專利使用“入門費”3萬元人民幣,并自此日起,每年按銷售總額的3%向王教授支付專利使用費。為保證王教授能夠全額收到專利使用費,健順將每月向王教授提供生產、銷售量匯總表和稅務報表。
江門健順電池廠主要生產鎳氫電池、鎳鎘電池及充電器,助理總經理劉棟說,健順正與一個大客戶洽談一種新電池的生產,可能要用上鎳氫電池嵌滲技術。恰在此時,他們看到了本報1月16日報道王紀三狀告TCL金能電池、TCL通訊股份和凱恩侵權。健順在咨詢了有關專家后,確信靠他們的原有技術很難達到客戶的要求,一定要用王教授的專利。于是,健順電池廠主動找到王紀三及其代理律師趙連玉,要求有償使用這項專利。
談判僅用了一個星期。劉棟說:“電池行業都清楚王教授的專利是什么概念,有什么樣的意義,所以不需要再評估。”
在王紀三的專利轉讓中第一次有會計師事務所介入談判和履約。趙連玉律師說:“我們需要提出出價的依據。按照技術市場的慣例是按銷售額的5%或毛利的15%-20%提成,或是按每件產品附加專利使用費。我們認為,按銷售額提成是比較容易操作的。最關鍵的條款是雙方都同意引入珠海岳華安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它有權監督、核查健順的賬目。如果發現隱瞞或健順阻撓核查,都要向王教授支付違約金30萬元。且王有權因此而解除合同。健順能夠接受這項條款,說明他們有履約的誠意。”
王紀三的專利公布九年來一直很郁悶,那么多大大小小的電池廠蠻橫地剽竊,而且理直氣壯。與南海實達的專利官司打了三年多,從佛山中院打到省高院、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再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后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最后終于在2005年12月19日討到一個說法。為打官司,王紀三花了100多萬元,但討回的賠償僅30萬元。趙連玉說:“王紀三的維權一方面是積極鼓勵和推動善意的技術使用者通過專利普通實施許可,合法使用該技術;另一方面就是堅決多方位打擊蠻橫的侵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