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依據GB/T 18487.1-2015《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7930-2015《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充電機和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NB/T 33001-2010《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技術條件》、NB/T 33008.1-2013《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第1部分:非車載充電機》等標準的要求,對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產品的絕緣電阻試驗、介電強度試驗、連接異常試驗、控制導引試驗、過流保護功能試驗、剩余電流保護功能試驗、急停功能試驗、電擊防護試驗8個項目和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產品的絕緣電阻試驗、介電強度試驗、電擊防護試驗、絕緣接地保護試驗、輸出電壓誤差、輸出電流誤差、紋波系數試驗、協議一致性試驗、控制導引試驗、輸出過壓保護試驗、電池反接試驗、連接異常試驗、急停功能試驗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2家企業的2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過流保護功能試驗、控制導引試驗、輸出電流誤差試驗。查出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分別是山東泰開自動化有限公司、山東電工豪邁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此外,還有13家企業因抽查時未生產無樣品而未進行抽查。
2017年第1批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2017年第1批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未抽到樣品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