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規范》規定了6項單體電池的測試項目,包括標志、過充電、過放電、外部短路、熱濫用、針刺,以及22項電池組的測試項目,包括標志、靜電放電、過放電、過充電、溫度保護、外部短路等。
上述負責人提醒,需要重點關注以下測試項目:單體電池過充電(1.5倍)測試、針刺測試可對電池的安全性做出有效篩選;電池組應具有唯一性編碼,并且編碼標識需要采用耐高溫(950攝氏度)材質,即便發生火災也可以進行追溯;電池組的過充電、外部短路、過流放電試驗在正常工作條件和保護元器件單一故障條件下都要進行;電池組需要具備互認協同充電功能,以降低充電裝置不匹配給電池組充電帶來的風險;電池組在充電、放電過程中,應實時采集電池電壓和電池組電壓、溫度、電流,電池組需配備管理系統進行實時監控。
此外,制造商在電池組上應清晰標明“安全使用年限”,以提醒用戶及時淘汰老舊電池。通常情況下,隨著鋰離子蓄電池使用年限增加,其安全風險也會逐步加大。電池組的外殼、印制電路板、導線應使用阻燃性材料,以降低發生火災后火焰的蔓延速率。在電池組熱擴散測試上,要求當某一節單體電池起火之后,不得快速擴散至整個電池組。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技術規范》僅適用于GB 17761《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最大輸出電壓不超過60V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不適用于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等車輛使用的鋰離子蓄電池。此外,《技術規范》是強制性國家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因此,該標準實施后,國內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都必須符合其要求。
消費者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可以通過查看電池的銘牌、規格書、使用說明等資料,或者向銷售者詢問,要求提供該產品對應的《技術規范》檢測報告或者認證證書,以確認電池是否符合《技術規范》。(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