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


鋰電世界 居民購買純電動車可獲多少補貼?買了純電動車后充電是否方便?近日,江蘇省出臺的《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明確解釋。
“以居民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為例,平均而言,現在國家補貼的標準是每一輛車5萬元。購買者除了國家的5萬元補貼之外,地方補貼也會達到5萬元左右。其中,江蘇省財政補貼兩萬元,相關市財政補貼3萬元。就是說,購買一輛電動乘用車可以享受到國家和省、市地方的補貼達10萬元。”江蘇省財政廳工貿發展處處長徐洪林告訴記者。
加大財政補貼力度
推廣應用并享受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包括在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以及私人領域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對象既有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也有私人消費者。推廣應用將加大財政補貼的力度,一方面對購置車輛進行補貼,另一方面對充(換)電進行補貼。此外,還對充換電設施的用電價格予以支持。
江蘇省經信委副主任高清介紹說,今年,江蘇省財政將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40%對購置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而各市財政將按照不低于中央標準的60%給予補貼。在運營商建設的充(換)電設施費用方面,江蘇省財政補貼15%,各市財政補貼不得低于15%。
省級財政補貼的具體標準是:純電動乘用車每輛補貼2.5萬元、純電動客車每輛補貼20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每輛補貼10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每輛6萬元。此外,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將按照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在充換電設施服務價格方面,純電動汽車換電模式將按照車輛行駛的里程收取,按不高于同車型燃油汽車燃油成本的90%執行。純電動汽車充電模式,將按照充電電度收取,7座以下的客車按不高于同車型燃油汽車燃油成本的60%執行,其他類型按照不高于85%執行。
為確保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既定目標如期實現,江蘇省提出要鼓勵、引導、發動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公交出租企業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更新時,要帶頭購置新能源汽車。”高清告訴記者。
6市納入國家推廣范圍
高清說,目前全省在線運行的新能源汽車超過800輛,充(換)電站23座、直流充電樁1230個,保障車輛行駛里程300多萬公里,充電400多萬千瓦時,江蘇省已經積累了一定的推廣經驗。
去年年底,南京、常州、蘇州、南通、鹽城、揚州等6個市作為一個整體區域納入國家推廣城市范圍。江蘇省明確今年計劃在這6市推廣新能源汽車5321輛。其中,南京市2530輛、常州市365輛、蘇州市800輛、南通市367輛、鹽城市1009輛、揚州市250輛。
高清表示,推廣應用中將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而在此前提下,政府予以積極引導和全力支持。同時,將堅持階段推廣與全面推進相結合、示范應用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從而實現在更廣區域和更多領域的規模應用、規模效益,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統一建設充換電服務網絡
建成覆蓋廣泛、布局合理、快速方便的公共充(換)電網絡,是大規模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前提和基礎條件。江蘇省在新能源推廣城市將根據建設規劃和車輛運營需求,統一建設充換電服務網絡。
為調動多方積極性,江蘇省對有自建自用需求的用戶,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可自建充(換)電設施;新建居民小區或公共停車場所,均要預留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
如何形成可行的商業運營模式,實現產品和服務的持續盈利?高清說,江蘇省政府對各推廣城市的運營模式不做硬性規定和要求,鼓勵因地制宜地探索創新,只要行之有效,無論哪種模式都可以。
由于目前電動汽車和電池成本較高,江蘇省政府鼓勵各推廣城市充分發揮現代金融功能,在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公交客車、出租汽車、公務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在社會領域探索分時租賃、汽車共享、整車租賃、按揭等運營模式,幫助運營企業和服務商降低當期購買支出,實現可持續商業化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