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礦稀土江華縣稀土礦環境影響報告書獲環保部批復


鋰電世界 環境保護部6月26日發布關于五礦稀土江華有限公司江華縣稀土礦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批復如下:
一、江華縣稀土礦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縣河路口鎮,該項目擬對礦區內現有稀土開采點進行整合,礦權面積由0.1133平方公里擴至11.7436平方公里,混合稀土氧化物生產規模由600噸/年擴至2000噸/年,服務年限9年。其中,新鋪礦段1號礦體分水嶺以西及麻子灣礦段資源暫不開采,暫不開采區面積約1.36平方公里。項目采用原地浸礦工藝,最終產品為碳酸稀土,年產量為7000噸(折合混合氧化物2000噸),稀土資源回收率85%。各礦段分別設置為獨立的開采區,建設注液孔、集液巷道、高位浸礦液池等原地浸礦采場工程及其他公輔設施;設置7個母液處理車間,其中5個新建,2個利用現有。
項目符合《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湖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年)》等要求。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環境不利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的緩解和控制。因此,環保部原則同意五礦稀土江華有限公司按照報告書中所列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工藝、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及下述要求進行工程建設。
二、項目設計、建設及運營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按照“先試后采”要求,先期開展2年試驗開采。試驗開采期間開展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重點關注項目建設對礦區生態、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產生的環境影響,評估開采工藝的合理性以及環保措施的有效性。環保部委托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在試驗開采結束后,組織對其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進行評估,若評估結論可行,方可進行全礦區的資源開發。
(二)按照“以新帶老”要求,解決礦區現有生態環境保護問題。露天采礦廢棄地、池浸廢棄地采用整地+植被恢復的方式進行生態恢復,原地浸礦采空區進行注液孔回填,表土覆蓋,播撒草籽復墾。加強“以新帶老”生態恢復工程的進度、質量管理。
(三)進一步優化工藝路線,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根據礦體地質條件和地下水文調查情況,優化注液孔、收液巷道等的布置。各礦區開采前,均應開展開采前水文地質勘查和浸礦前清水試驗工作,對注水回收率低于設計指標(91%)的礦塊不得開采。加強監控,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原地浸礦采場母液回收率,如母液回收率達不到設計指標,應停止注液。
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管理,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揚塵、生態破壞和噪聲污染。
(四)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一水多用”的原則建設給排水系統,進一步優化廢水處理方案。母液處理車間沉淀池溢流水和壓濾機壓濾水重復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作農肥或綠化用水,不外排。
嚴格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母液處理車間、采場內高位浸礦液池、收液巷道底板、集液溝溝底等須采取防滲措施。
(五)對礦區地表水和地下水進行長期跟蹤監測。細化監測計劃,建立礦區地表水、地下水長期動態監測網,礦區、采場和母液處理車間下游均應設置地下水監控孔,在嚴家河、扎頭源河、春頭源河設置地表水長期監測斷面。嚴格落實大干頭村、大關塘村、澤水洞村、牛路村、下崗村、源頭崗村供水方案,保證居民正常生活用水需求。按照地下水、地表水日常監測計劃,對環保措施實施效果進行跟蹤監測,一旦發現問題須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同時,應加強稀土礦山放射性監測,做好廢水、固體廢物等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
(六)落實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與地方政府應急預案對接及聯動具體實施方案。按照三級防控措施要求,設置足夠數量、容積的事故池,確保生產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等不排入外環境。母液輸送管線每隔一定距離須設置止回閥,在溝谷出口位置設置漿砌石截滲壩,防控下游地表水污染。
(七)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實施分類處理、處置。注液孔挖掘產生的巖土就近回填,收液巷道掘進產生的棄土送排土場堆置,母液沉淀除雜渣全部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運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場所統一處理。
(九)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保護要求。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十)初步設計階段應進一步優化細化環境保護設施,在環保篇章中落實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的各項措施及投資。在施工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監理招標文件中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開展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并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提交工程環境監理報告,環境監理報告作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依據之一。
三、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向湖南省環境保護廳書面提交試運行申請,經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運行。在工程試運行期間,必須按規定程序向我部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四、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如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本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環保部委托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分別組織開展“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五礦稀土江華有限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別送環保部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和永州市環境保護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