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的手機。(2017年拍攝)
馮玲玲是安順普定縣人。2017年3月9日凌晨4時,馮玲玲將其購買的三星手機放在床邊充電時,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5歲的小女兒臉部、手部被炸傷。經鑒定,其小女兒的燒傷屬八級傷殘。
事件發生后,三星一名公關對貴州都市報·都市E家記者稱:他們對此事深表關切,有任何進展將第一時間向外界公布。但后來,三星并未發布其他信息。
母親抱著受傷的女兒。(2017年拍攝)
同時,馮玲玲維權也遭遇到了困境。他告訴貴州都市報·都市E家記者,自己前往了三星總部維權,但仍未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無奈之下,他只有訴諸法律。他以女兒名義將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視界有限公司、貴州飛利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人民幣175.7萬余元。
7月26日,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在大寺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馮玲玲說,根據天津當地的索賠標準,2017年與2018年相比,呈現出了變化,此前,他的索賠金額為165萬元,但因標準變化后,索賠金額變成了175萬元。
女孩手上的傷疤。(近日拍攝)
針對索賠金額變化,被告方提出了延期審理要求。馮玲玲稱,法院批準了要求,并將于8月21日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在與三星這場訴訟中,電池是否有假或將成為雙方辯論的焦點。此前,三星曾向相關部門表示,該電池并非原裝產品,也不是三星生產。
不過,馮玲玲對此并不贊同。他表示,他使用的電池一直都是這塊原裝電池。事發后,電池一直放在自己身邊,三星從未鑒定,便做出了電池有假的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