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電動車無牌上路將受罰 五條要點要記牢


鋰電世界 江門市8月6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開展超標電池驅動電動車上牌管理,11月1日起江門市未上牌超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不按規(guī)定上路行駛的,則視為無牌無證機動車依法處理。
在為期2個月的超標電動車上牌期間,蓬江、江海兩區(qū)共有18510輛超標電動自行車接受了臨時登記,并取得了臨時通行標志。
在此中國電動車網小編總結了一些知識,供車主參考,以防上路時無意中違反交通規(guī)則收到警察叔叔的罰單。
1、超標電動車過渡期
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從管理通告頒布之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已接受登記并持有臨時通
行標志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可以在指定區(qū)域內行駛。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2、超標電動車駕駛人管理要求
超標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須持有摩托車類駕駛證(即D、E、F證中任意一種),駕駛時須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時,駕駛人需隨車攜帶駕駛證、車輛保險憑證、臨時通行證。
3、超標電動車通行規(guī)定
超標電動自行車在劃分有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在最右側機動車道行駛,在未劃分機動車道和
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確保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安全;
借道非機動車道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違反有關通行規(guī)定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機動車標準依法處罰或處理。
4、超標電動自行車通行區(qū)域
在蓬江、江海兩區(qū)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只可在蓬江、江海兩區(qū)指定區(qū)域內行駛;蓬江、江海兩區(qū)禁行區(qū)域
為:迎賓路-西環(huán)路-江門河形成的區(qū)域內(不含迎賓路、西環(huán)路)。
外市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江門市通行。
5、燃油助力車管理規(guī)定
燃油助力車屬于不符合摩托車標準的機動車,按照國家政策,此類車輛不允許生產、銷售和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