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宣傳工作


鋰電世界 為使廣大交通參與者更加深入了解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博州各級交警部門結合轄區交通管理工作實際,按照交警支隊的統一安排部署,多措并舉,強化四項措施,在全州扎實開展電動車管理辦法宣傳活動,為辦法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輿論引導和宣傳上的支持。
一是強化重點群體宣傳
針對中小學生家長騎乘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較多的情況。博樂市交警大隊在教育局的配合下,深入轄區學校通過民警與學生互動、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向學校的廣大師生闡釋了電動自行車無序發展的危害性和嚴格管理的必要性,并讓老師將宣傳單分發給學生,把宣傳單帶回家給自己父母,以點帶面,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二是強化電動車銷售商宣傳
按照支隊的統一安排部署,博樂市、精河縣、溫泉縣、阿拉山口市大隊組織民警對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點及數量進行了走訪摸底,并通過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資料、面對面宣講等方式,主動向銷售商介紹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解讀辦法中超標電動車的界定標準,從源頭上遏制了超標電動車的銷售。
三是強化媒體宣傳
3月15日,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博樂市交警大隊領導走進“調頻997”電臺“生活廣角”欄目,通過廣播向全州人民宣傳電動車管理辦法,同時還利用交警支隊官方微信與群眾互動,解答群眾的疑惑,達到了預期的宣傳效果。
四是強化大型活動的宣傳
3月16日,在博樂市人群密集的街區“銅鑼灣百貨”門口,組織民警設立宣傳點和咨詢臺,通過懸掛標語、展覽圖板、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全方位開展宣傳工作,同時邀請了博州電視臺《記者關注》欄目記者、農五師電視臺記者隨同民警開展宣傳工作,引起廣大群眾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新政策、新規定和新要求的普遍關注和認識,提高社會普及和熟知率。當天共發放宣傳資料5000余份,展出展板15塊,解答咨詢1000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