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管理莫成了法外之地


鋰電世界 電動自行車,因快速便捷在大中城市頗受青睞。不過因缺乏有效管理,超標超速現象頻發,加上部分駕駛人逆行、搶道等行為,帶來了不少安全隱患。針對如何管理的問題,記者走訪多地,發現各個管理部門各有說法:交管部門表示監管力量跟不上,車管所認為須加強源頭監管,自行車行業呼吁提高限速標準……電動自行車管理,何去何從。
電動自行車在方便民眾出行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交通隱患。從近期媒體的報道中看,電動自行車事故率居高不下,且事故原因不少都是因電動自行車違章違規所致。然而,面對全國2億多輛的電動自行車,只有在充分顧及民意的情況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才能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保障民眾出行安全。
治理電動自行車違章亂象,各地最常見的做法就是限行。2011年6月,深圳市公安局曾發布通告,規定從電動自行車禁止駛入主要市區,違規騎行者將罰款200元,如拒繳罰款將暫扣車輛。然而,沒過多久這一措施便實施不下去了,最終只得放寬對電動自行車的限制。電動自行車具有廣泛的市場空間,在民眾日常生活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強制限行、禁行不僅不能收到應有的效果,反而可能引起民眾的不滿情緒。但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又是當務之急,因而,對于找到一條既不影響民眾出行需求又不妨害交通安全的管理措施才是關鍵。
首先是電動自行車的車速問題,既然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都存在超標,由此便可倒推出相關技術標準已經有些過時。電動自行車既然歸類在非機動車中,自然要對車速等進行必要的限制,但這種限速不能是隨意的,而應經過科學的論證和檢驗。既滿足民眾對車速而對要求,又符合安全標準。因而,修改落后的技術標準,重新對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和速度等問題進行科學論證,這才能從源頭上規避因車速過快引發的交通隱患。
民眾之所以覺得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注冊登記可有可無,從而不愿或不想對新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注冊登記,很大程度上在于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不嚴和登記手續的繁瑣。一項為廣大人民安全考慮的舉措卻得不到響應,有關部門就應思考自身的工作有無漏洞。一者,簡化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手續,讓民眾不被繁瑣的手續磨掉耐心。二者,既然已經電動車已經有了上牌和不上牌之分,那么在管理上也應當區別對待。只有嚴格執法,保證令行禁止,才會促使更多的車主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注冊登記。
此外,加強必要的安全宣傳,在車流高峰期派專人疏通道路也顯得很有必要。總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既要顧及交通安全,也要充分考慮民眾意見。只有如此,治理電動車違規亂象才能扎實推進,從而避免電動自行車管理淪為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