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購買新能源汽車將獲財政補助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6月17日,西安市日前通過《西安市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西安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將獲得財政補助。補助總額最高達車輛銷售價格的60%。
鋰電世界 6月17日,西安市日前通過《西安市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西安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將獲得財政補助。補助總額最高達車輛銷售價格的60%。
據了解,暫行辦法規定的補助范圍為,符合國家有關公告要求且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及燃料電池汽車。
補助對象為,西安市轄區內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照扣除補助后的價格進行銷售,消費者按照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價格扣除補助后的價款支付。在完成本市車輛注冊登記后,由生產企業據實申請財政補助資金。
補助標準為,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西安市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按1:1給予補助,國家和西安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申請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應具備的條件包括,符合辦法規定的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產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并享受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補助;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保證銷售新能源汽車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產品一致;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及時向消費者公布新能源汽車銷售的市場指導價,以及該款產品可享受的中央財政和西安市財政補助資金的金額;新能源汽車須在西安市購買,三個月內,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完成注冊登記;已在西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
該政策有效期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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