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購新能源車可獲補貼 補貼比例為30%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記者昨日獲悉,廣東省財政廳和廣東省發改委日前正式印發了《廣東省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市民今后即使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也可以獲得省財政資金一定程度的支持。
鋰電世界 記者昨日獲悉,廣東省財政廳和廣東省發改委日前正式印發了《廣東省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市民今后即使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也可以獲得省財政資金一定程度的支持。
《辦法》把購車綜合補貼按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人均財政收入水平將全省分四類地區:廣州市為一類地區;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為二類地區;江門、肇慶市為三類地區;粵東西北城市為四類地區。購車綜合補貼標準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確定。
在廣州,屬于新能源汽車的新能源客車、純電動專用車、出租車、公務車等,補貼比例為30%,私人乘用車的補貼比例為10%。其余地區購買私人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比例,則都為20%。
據悉,專項資金專項用于補助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應用。
省級新能源汽車補助包括:購車綜合補助、充換電基礎設施獎勵等。省財政購車綜合補貼按地區分類和標準補貼,而充換電基礎設施獎勵按國家規定及各市推廣情況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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