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處置廢舊蓄電池 涉污染環境將被刑拘


鋰電世界 記者從天河區環保局獲悉,該局工作人員近日在巡查中發現一處廢舊的蓄電池拆解場,該拆解廠竟將屬于危險品的電池液直接傾倒進下水道。蹲點多天,天河區環保局工作人員通過取樣、監測固定證據,最終聯合公安等職能部門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電池拆解點藏身森林公園
位于天河區的龍眼洞森林公園山清水秀,非法作坊藏身于此,常難以被發現。日前,天河區環保局就在這片區域,搗毀了一個專門從事非法電瓶拆解的黑作坊。工作人員介紹稱,今年年中,日常巡查中在龍洞地區發現了一個簡陋但很隱蔽的窩棚。“這是一片用鐵皮圍蔽的區域,終日大門緊鎖。”窩點堆滿了類似“電瓶盒”的物體,吸引了環保局工作人員的注意。
隨后的上門檢查中,工作人員發現這個工棚主要從事廢舊蓄電池的拆解工作,并沒有經營資質,也沒有蓄電池的回收資質。工棚現場,數名工人手工拆開蓄電池并將其內液體直接傾倒于地面,廢水匯集流入該工棚北側一排水口,流進附近的河涌里。
多次蹲點完成黑點取證
天河區環保局工作人員花了三四天時間,在遠處蹲點,整理出該工棚的施工狀況。摸清規律后,環保局負責人在非法工棚排放污染物時,讓監測人員對外排廢水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現場采樣廢水中pH值、鋅、銅、鎘、鉛等水污染物均超出《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26-2001)規定的排放標準,其中:pH值為0.86(標準為6~9),呈強酸性;鎘濃度為2.81mg/L(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0.1mg/L),超出標準28.1倍;鉛濃度為6.42mg/L(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mg/L),超出標準6.42倍。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今年8月5日,該場所現場工人及場所負責人共6人被公安機關帶回調查。次日,1名老板、1名現場負責人及3名工仔共5人被刑事拘留。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天河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據天河區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這是自去年“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后,天河區首例因為涉嫌污染環境而被逮捕的案件。“在司法解釋之前,環境污染的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后果才會被移交司法機關,現在只要有涉嫌污染環境的行為就可能被定罪”。
擅自處置廢舊蓄電池
涉污染環境將被刑拘
天河區環保局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令第1號)、《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09),廢鉛酸蓄電池屬危險廢物,而該場所無相關經營、處置資質,擅自從事廢舊蓄電池的處置,拆解廢舊蓄電池產生的廢水(重金屬鎘、鉛濃度均超標3倍以上)直接排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5號)規定的情形,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