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對個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給予充分支持:在與中央財政1:1配套的地方補助資金中安排10000元/輛,用于充電費用補助和私用充電設施安裝;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助;免收牌照費;市區道路臨時停車給予優惠。
自行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純電動乘用車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可享受2000元/輛的財政資金補助,但必須用于單位充電設施建設管理。
今后更多的公務車、公用車都將是新能源汽車,因為政府部門、公共服務領域的用車將帶頭示范:城市公交、出租車等城市客運及郵政、物流、環衛、機場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50%;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配備更新車輛的至少50%也要是新能源汽車。
交通通行上,新能源汽車將享受便利甚至“特權”。比如,合肥要改進道路交通技術監控系統,通過號牌自動識別系統對新能源汽車通行給予便利;電動物流用車可在城區地面道路行駛,1.5噸以下從事公共服務、應急搶險等特殊行業的電動物流車可在高架道路、立交橋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