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超標問題彌足深陷


鋰電世界 郵政寧波分公司和中國移動寧波海曙公司分別為員工電動自行車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同時接受交警部門的“貼牌管理”。
昨天下午2時30分,中山西路上的郵政寧波分公司,這里有一批新的電動自行車正在接受“貼牌管理”。這批電動自行車共57輛,是郵遞員的投遞專用車。
公司安保視察部車輛管理員吳國龍說,因為每天要參與投遞工作,電動自行車使用頻率較高。一般情況下,一天要開四五個小時。這樣的“公車”他們公司有將近200輛,而員工自己的“私車”數(shù)量也大致相當。如何進行管理,并確保交通安全,一直是個大問題。得知電動自行車可以參保后,公司就與交警取得了聯(lián)系。
“這個機制很好,對單位和員工都有利。我們的‘公車’以后交通違法被抄告了,年底就扣當事人安全獎,還要和評選先進掛鉤。”吳國龍說,下一步他們將把員工的“私車”也納入到“貼牌管理”中來。
中國移動寧波海曙公司也在昨天下午為員工以及單位公用電動自行車投保,共27輛,其中17輛是員工的“私車”。
海曙交警大隊的石警官說,在前期排查中,他們發(fā)現(xiàn)“私車”中有不少是超標車,而“公車”基本上沒問題,超標車不能參保,也不適用于“貼牌管理”。
事實上,全國人大代表、寧波維科家紡員工楊曉霞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就提出過關(guān)于“電動自行車參保”和“超標車治理”的建議。楊曉霞認為,應(yīng)該以法律的形式,將電動自行車作為特殊非機動車實行強制保險。
楊曉霞認為,超標車問題與新國家標準遲遲不出臺實施有很大關(guān)系。必須盡快制定和實施新的電動自行車統(tǒng)一標準,從生產(chǎn)源頭控制住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出現(xiàn)。另外,還要設(shè)定超標車的過渡期限,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fā)放報廢補貼等方式,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限期淘汰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