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不構成借殼上市
依據重組方案,買賣完成后標的公司實踐操控人王明悅及其共同行動聽算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份額,與上市公司原控股股東寧波順辰的持股份額較為挨近,然后引發了是否構成重組上市的質疑。
查大兵表明,*ST江泉已經過媒體闡明會、買賣所問詢函回復等途徑,指出收買瑞福鋰業不存在躲避重組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從股本份額、董事會構成、管理層操控三個維度,闡明本次并購重組買賣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操控權發作改動。
查大兵一起表明,最新發表的預案中對有關操控權的安穩性表述為,本次買賣前后,鄭永剛操控的寧波順辰一向為上市公司榜首大股東,鄭永剛經過寧波順辰向上市公司派遣的董事、高檔管理人員一向可以分配公司嚴重的財政和運營決議計劃,且鄭永剛和王明悅別離出具了《關于堅持上市公司實踐操控人位置的許諾函》、《關于不謀求上市公司操控權的許諾函》,有助于堅持本次買賣前后上市公司操控權的安穩性,故本次買賣不會導致公司操控權的改動,不構成重組上市。
公司停牌期間,天安財險經過增資方法入股瑞福鋰業,標的公司榜首大股東王明悅的持股份額從60.24%下降到39.06%。查大兵表明,本次增資主要是瑞福鋰業其時存在約8億元的項目資金需求,經過本次征集配套資金,在處理資金缺口時刻進度上無法滿足。別的,王明悅及其關聯方對瑞福鋰業有近2.4億元的欠款,依照審閱要求有必要盡快清理,因而王明悅經過轉讓股權籌集資金歸還占款具有實踐和商業的合理性。本次天安財險4億元增資款、王明悅歸還對瑞福鋰業的2.4億元欠款,兩項算計約為6.4億元,基本能緩解瑞福鋰業碳酸鋰二期項目建造和收買新疆鋰礦的資金需求壓力。因而,此次買賣具有實在的買賣布景和商業合理性,不存在故意下降王明悅持股份額,然后削減向其發行股份數量,以堅持上市公司操控權不變進而躲避重組上市的景象。
契合杉杉整體戰略布局
杉杉控股代表、企劃部部長陳復虎此前在媒體闡明會上表明,*ST江泉收買鋰電池資料的上游礦產資源及核心資料企業,契合杉杉企業的戰略布局。現在杉杉在鋰離子正極、負極、電解液等綜合資料方面已成為全球最大的供貨商,相應的技能和研發處于領先位置,并建立了比較完好的新能源轎車工業鏈。
業內人士剖析以為,在當時電池級碳酸鋰和氫氧化鋰等鋰鹽的供不應求引發了相關產品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杉杉介入鋰資源和鋰鹽資料制作環節對完善新能源工業鏈的布局和安穩原資料的供給,具有實踐意義和久遠的戰略意義。從掌控資源的視點看,杉杉也會傾向于掌控*ST江泉的實踐操控權,增強在碳酸鋰以及鋰礦石資源范疇的競爭能力,改動其在與碳酸鋰職業價格商洽中的不利位置。
此外,查大兵表明,*ST江泉實業和瑞福鋰業同屬山東省內企業,如果本次買賣完成,山東省內的一家傳統工業上市公司完成事務戰略轉型,一起本省一家新興工業高生長實體企業走向資本市場,有助于職業轉型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