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華光伏電池作出反傾銷終裁 對一線企業影響有限


據我國商務部買賣救助查詢局音訊,日前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鋰電池(不管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這項查詢于2015年2月4日建議。2015年12月28日,美國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初裁。相比初裁成果,部分企業被裁決的反傾銷稅率略有不同。還有更多的企業仍然被裁決238.95%遍及高額稅率。職業分析師以為,終裁成果對國內主流光伏企業影響有限。
6月20日,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不管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英利動力(我國)有限公司(Yingli Energy(China) Company Limited)、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 zhou TrinaSolar Energy Co.,Ltd.)及其別離的相關公司的反傾銷起伏別離為12.19%和6.12%。江蘇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Jiangsu Sunlink PV TechnologyCo.,Ltd.)和上海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Shanghai JASolar Technology Co.,Ltd.)在查詢期內無可檢查買賣。包含比亞迪(商洛)實業有限公司(BYD(Shangluo) IndustrialCo.,Ltd)在內的15家涉案企業的獨自稅率為8.52%。包含6家未能證明其獨自稅率位置的涉案企業在內的我國出口商均適用238.95%我國遍及稅率。
上一年12月28日,美國曾對該案作出初裁,其時確定英利、天合光能及其相關公司的傾銷起伏別離為11.47%和4.57%。比亞迪(商洛)實業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業的傾銷起伏為7.27%。其余我國企業遍及傾銷起伏為238.95%。
今年1月8日,我國商務部還確認了美國商務部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不管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反補助行政復審初裁的音訊,晶澳(揚州)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Technology Yangzhou Co., Ltd.);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Wuxi Suntech Power Co., Ltd)3家企業被裁決補助率為19.62%。
TrendForce旗下新動力工作處EnergyTrend分析師林嫣容指出,反傾銷稅率與初裁成果差異不大,天合光能仍為最大贏家。首要一線廠商如天合光能、晶科動力、阿特斯、晶澳太陽能不僅能運用第三地的無稅率產能輸美,即便以本土產能供貨亦可保持6%左右的毛贏利,天合光能的毛贏利更能保持在9%左右,明顯看出買賣戰對工業影響正逐漸縮小,此次終裁對國內廠商實際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