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對華光伏產品雙反終裁結果明細


鋰電世界 美國商務部10月10日公布了對華太陽能反傾銷補貼終裁結果,結果認定中國大陸光伏制造商向美國出口的太陽能產品傾銷幅度在18.32%至249.96%,接受可采取反補貼措施的補貼額度在14.78%到15.97%之間。扣除重復計算的10.54%中國出口退稅,美國將對中國光伏企業征收的合并雙反關稅在23.75%到254.66%,其中天合為最低值23.75%,尚德為35.97%。
在反傾銷調查終裁結果中,該案的主要被告尚德電力和天合光能被判定傾銷幅度分別為31.73%和18.32%,另外59家主要出口商則被認定傾銷幅度為25.96%,其余中國公司傾銷幅度為249.96%。而在初裁結果中,尚德電力和天合光能被判定傾銷幅度分別為31.22%和31.14%,另外59家主要出口商則為31.18%。與初裁結果相比,尚德略微提升,剩余類別出口商保持不變,而天合與另外59家中國光伏公司傾銷幅度認定則有所降低。
在反補貼調查方面,尚德及其關聯的10家公司被判定接受補貼14.78%,天合為15.97%,其他光伏進出口商和制造商為15.24%。而在反補貼初裁結果中,尚德與天合被認定的補貼額度分別為2.9%和4.73%,其他中國企業為3.61%。可見反補貼終裁將補貼額度的認定提高了一成左右。
這主要是由于中國出口退稅在反補貼和反傾銷調查中重復認定所致,為解決這一問題,美國商務部特別明確在征收反傾銷補貼時,需從傾銷額度的認定中扣除10.54%。因此,根據美國商務部的終裁結果,美國將對中國光伏企業征收的合并雙反關稅在23.75%到254.66%,其中天合為最低值23.75%,尚德為35.97%。
與初裁結果相同,本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產品包括晶體硅太陽能電池,以及使用晶體硅太陽能電池組裝的組件、電池板及其他建筑一體化產品。本次調查不包括使用非晶硅(a-Si)、碲化鎘(CdTe)或銅銦鎵硒(CIGS)技術生產的薄膜太陽能產品。同時不包括面積小于10000平方毫米,應用在非發電類用途的消費類產品上的晶體硅太陽電池(該消費類產品使用太陽能電池產生的電能,若集成多片電池,則總面積小于10000平方毫米)。
此外,終裁結果中保留了不包括使用第三國電池的論述,美國商務部指出本次調查包括第三國使用中國大陸電池生產的組件或太陽能電池板;但不包括中國大陸使用第三國電池生產的組件或電池板。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在11月23日前公布最終裁決,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也認定中國出口美國的太陽能電池危害美國國內產業,美國商務部將正式開始執行本次雙反調查的認定結果,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沒有危害,雙反調查將就此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