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檢疫局排查出口鋰電池質量安全風險


核心提示:針對《關于加強輸歐鋰離子電池檢驗監管的警示通報》,溫州檢驗檢疫局高度重視,陶偉副局長帶病到溫州小家電企業親自督導排查工作,確保出口鋰電池質量安全。
鋰電世界 今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輸歐鋰離子電池檢驗監管的警示通報》(質檢檢函〔2012〕247號)。通報指出,出口歐盟鋰離子電池在進行“鋰系電池的過充”項目試驗時發生爆炸,不符合IEC 62133:2002《含堿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液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用于便攜式器具的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及其組成的電池組的安全要求》相關條款的要求。針對警示通報,溫州檢驗檢疫局高度重視,積極行動,9月28日陶偉副局長帶病到溫州小家電企業親自督導排查工作,確保出口鋰電池質量安全。
溫州地區現共有小家電出口企業264家,排查工作繁重,溫州局進行拉網式排查,共排查出鋰電池出口企業2家,2011年至今共有四款鋰電池出口,出口數量高達207.8萬只。為確保鋰電池使用安全,溫州局采取多項措施:
一是完善檢驗監管模式。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通過“一對一”幫扶指導,引導企業建立從產品研發到售后服務全方位、全過程的自檢自控體系,加強過程控制和成品檢驗,提升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是加強電池備案管理工作。按照《進出口電池產品汞含量檢驗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對進出口電池產品實行備案和含汞量專項檢測制度,并跟蹤掌握其質量情況。
三是提升企業質量安全意識。督促企業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意識,加強鋰電池產品的安全、運輸、認證等方面檢測,確保產品質量安全。近年來,溫州地區鋰電池產品出口無國外通報、退貨等情況發生。
開展安全項目抽查檢測。加大抽批檢測力度,開展產品安全項目抽查檢測,重點檢測容量、電池過充過放等項目,全面排查轄區出口鋰電池產品安全風險,進一步提高出口鋰電池產品執法把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更多>同類鋰電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