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購盜竊通信基站蓄電池判有期徒刑


核心提示:記者日前從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澄邁縣一男子陳某因在自設的收購站內收購他人盜竊的移動公司通信基站蓄電池。
鋰電世界 記者日前從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澄邁縣一男子陳某因在自設的收購站內收購他人盜竊的移動公司通信基站蓄電池,于10日被澄邁縣人民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據了解,近年來,移動公司和聯通公司的基站蓄電池多次被盜。為此,移動公司在基站使用的蓄電池上安裝了GPS定位系統,進行追蹤。
陳某系澄邁縣老城鎮白蓮居委會白蓮墟一間廢品收購站的老板。今年1月某日凌晨,陳某在收購站內收購了吳甲(化名)、吳乙(化名)盜竊的18個移動公司老城文玉基站蓄電池;同月16日晚上10點多,陳某又收購了吳甲、吳乙盜竊的6個移動公司老城鎮某村基站蓄電池。
其后,接到報案的民警根據移動公司安裝在被盜蓄電池上的GPS定位系統,跟蹤至陳某存放收購廢品的屋子,在其收購站內共查獲出131個通信基站蓄電池,陳某被當場抓獲。
經澄邁縣物價認證中心評估,被盜的移動公司54塊蓄電池價值人民幣29688元;被盜的聯通公司77塊蓄電池價值人民幣26303元。
澄邁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無視國家法律,明知蓄電池是盜贓而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支持。鑒于部分贓物已被追回,且陳某當庭認罪,有悔罪表現,具備適用緩刑條件,因而做出上訴判決。
目前,陳某已放棄上訴,開始執行緩刑。只。
據了解,近年來,移動公司和聯通公司的基站蓄電池多次被盜。為此,移動公司在基站使用的蓄電池上安裝了GPS定位系統,進行追蹤。
陳某系澄邁縣老城鎮白蓮居委會白蓮墟一間廢品收購站的老板。今年1月某日凌晨,陳某在收購站內收購了吳甲(化名)、吳乙(化名)盜竊的18個移動公司老城文玉基站蓄電池;同月16日晚上10點多,陳某又收購了吳甲、吳乙盜竊的6個移動公司老城鎮某村基站蓄電池。
其后,接到報案的民警根據移動公司安裝在被盜蓄電池上的GPS定位系統,跟蹤至陳某存放收購廢品的屋子,在其收購站內共查獲出131個通信基站蓄電池,陳某被當場抓獲。
經澄邁縣物價認證中心評估,被盜的移動公司54塊蓄電池價值人民幣29688元;被盜的聯通公司77塊蓄電池價值人民幣26303元。
澄邁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無視國家法律,明知蓄電池是盜贓而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支持。鑒于部分贓物已被追回,且陳某當庭認罪,有悔罪表現,具備適用緩刑條件,因而做出上訴判決。
目前,陳某已放棄上訴,開始執行緩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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