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市場緊隨鉛蓄電池的腳步


核心提示:一方面有望淘汰部分中小企業的落后產能,有利于具有規模、技術優勢的行業龍頭企業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有望緩解鋰電池行業低端產品產能過剩困局。
從2012年開始,我國家對鋰電池行業安全準入條件制定完成并執行的話,一方面有望淘汰部分中小企業的落后產能,有利于具有規模、技術優勢的行業龍頭企業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有望緩解鋰電池行業低端產品產能過剩困局。
“目前我國生產鋰電池的企業大概有100-110家左右,而在2008年,我國的鋰電池生產企業只有10家左右。在短短4年時間里增加了90多家企業,這對于技術要求較高的鋰電池行業來說并不是一件好事。”劉磊表示。
事實上,自我國2008年提出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以后,國內很多個人或者公司紛紛開始投資鋰電池,而由于鋰電池的生產技術要求較高,鮮有企業真正掌握鋰電池生產技術,造成鋰電池行業高端產品稀少,低端產品產能過剩的局面,大部分企業陷入虧損境地。鋰電池行業亟待整合。
“雖然我國鋰電池行業目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但產業化水平并不高。工業和信息化部此次調查是對鋰電池行業的一次梳理,其實也是想把一部分鋰電池不合規的產能通過產業安全性和規范性的法規進行梳理,以優化產業結構,讓資源更集中。因為如果產業規模不能擴大、集中度不能提高的話,企業的生存就面臨一定困難。”張君毅表示,這對鋰電池行業規范發展和優勢企業優中選優是一個好的信號,只有鋰電池產業形成規模,加強產業集中度,才能夠提升企業的規范性和技術水平,并進一步降低成本。行業安全準入條件的制定與實施,必然會淘汰一些低產能企業,行業巨頭企業的優勢將更加明顯,進而通過行業整合可以將行業巨頭的優勢凝聚起來,在國內形成影響,為企業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提供幫助。“我國鋰電池行業是需要進一步規范和推動的,因為我國在鋰電池的原始研究和開發方面落后于日韓等國家,如果不進行調整,并形成核心企業的話,未來會出現產業空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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