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手機鋰電池污染關憂健康,防治刻不容緩


根據中國工信部2012年12月發布的數據,我國(不含臺灣地區,下同)手機用戶已突破11億,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在這“驕傲”數據的背后,我們也承受著“電子垃圾”世界第一的難堪。由于我國沒有在手機普及前及早統一配件接口標準,全球手機制造商出于自身壟斷利益,人為將手機電池、耳機、充電器、數據線等必要配件排他設計和制造,致使不同品牌甚至同一品牌不同型號的手機配件互不通用或替代,僅充電和數據接口標準就達10余種。大量新購或可用的手機配件,由于手機的更換而被迫遺棄。
雖然手機充電器的使用壽命在10年以上,但根據2009年發布的《中國數碼品牌與消費者行為特征研究報告》,我國手機平均更換周期為1.25年。當然,這與大量壽命僅有幾個月的“山寨手機”有關。如今,即使按2年更換一部手機,廢棄4個(含2塊電池)配件計算,每年就有超過5.5億部手機及22億個配件被丟棄。自2002年我國手機用戶突破2億以來,10年間至少已丟棄了35億部手機和140億個配件的電子垃圾。其中,廢棄電池約70億塊,遠高于全國人大簡勤代表的保守估計。
每年大量手機電子垃圾的丟棄,不僅增加了環保處理成本和難度,而且造成了大量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危及人類的生存環境。為此,2007年6月信息產業部曾強制執行手機充電器統一標準,部分解決了手機配件的兼容問題。僅此一項,5年節省充電器至少18億件,按平均每件80克,60元計算,全國已減少電子垃圾15萬噸,節省1080億元,其環保與節約意義巨大。然而遺憾的是,含鉛、鎘、汞等污染性最大的手機電池,至今尚未有環保處置措施。
若以媒體所言,一塊廢舊手機電池的污染強度是普通干電池的100倍,可污染6萬升水,相當于3個標準游泳池。那么僅手機廢舊電池一項,我國就將面臨至少4200億立方米水的“核污染”,這相當于8年的黃河流量。根據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2008年7月公布的《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介紹,全國660多個城市中的400多個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而90%以上的城市地下水已被污染。為此專家警告:地表環境污染將加劇地下水污染,而凈化地下深層水污染需要1000年。顯然,這比治理恐怖的核泄漏土壤污染所需的時間更長、難度更大,更需極度關注。
為此,簡勤代表建議國家應盡快制定廢舊手機等電子垃圾處理管理辦法,出臺廢舊手機有償回收及置換政策,并按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引導市場建立完整的廢舊手機回收處理產業鏈。但僅此還遠遠不夠,工信部等管理部門應進一步出臺相關規定,強制對手機電池觸點及外形設計統一標準,將上千種手機電池種類限定為幾十種甚至十幾種標準,由此可大大增強兼容性,減少廢棄率,延長使用期,每年又可減少丟棄手機電池10億枚,有害垃圾4萬噸。事實上,目前全球對廢舊手機尚未有理想的環保處理辦法。因此,用犧牲手機電池復雜的靈活性來換取簡約的通用性,就顯得尤為必要和可行。否則,未來犧牲的將是子孫后代的生活環境與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