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上網電價補貼政策有了明確的“價目表”


鋰電世界 近日,光伏上網電價補貼政策終于有了明確的“價目表”。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王仲穎在上海光伏展上表示,目前各方對電價政策已形成統一意見,特別是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每度電補貼標準已有明確定論。
根據王仲穎的表述,最終的統一意見為:大型地面電站集中上網電價四類資源區依次為0.8元、0.9元、1.0元、1.1元/度。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將分為三類設度電補貼:工商業用戶補貼0.2元,大工業用戶補貼0.4元,居民、醫院、學校以及農村等享受優惠電價用戶補貼0.6元。而三類項目自發自用余量部分,電網公司按當地火電標桿價收購,并由財政統一補助0.35元/度。
度電補貼提高并體現公平
今年3月中旬,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完善發電價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見稿,其中大型地面電站將根據光照條件分成四類區域,分別實行0.75~1元/度的標桿上網電價。而分布式發電中自發自用部分電量電價補貼為0.35元/度。此消息曝出后,業內普遍指出補貼力度明顯低于預期。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任東明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之前意見征求稿中的補貼額度普遍反映偏低,不能覆蓋一定的發電成本,所以外界較為失望。在征求多方意見之后,補貼額度有較大提高。”
與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此次統一意見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補貼按工商業用戶、大工業用戶和享受優惠電價的居民、學校和農村用戶進行區分。對此,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秘書長孟憲淦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做出了解釋:“分三檔補貼是按照現在這三類用戶所負擔的電價來區分的。比如工商業用戶的電價最貴,大概在0.9元/度左右,電企承擔的成本要小,所以補貼就相對要少。而享受優惠電價的居民、學校、農村等用戶本來電費就低,電企承擔的虧損要大一些,所以補貼額度也最大。”
雖然“統一意見”最終還需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正式下文,但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和企業負責人都表示,國家能源局的相關官員在多個場合中提到了該補貼額度,相信不久將得到明確的落實。
審批權下放后補貼資金或不足
在該“統一意見”公布之際,國務院公布了《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下放部分可再生能源項目審批權限的消息備受社會關注。然而,問題在于,補貼額度尚未提高之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資金就出現了不小的缺口。而此時既提高了補貼,又下放了審批權,一旦地方審批可再生能源的速度和熱情偏高,國家財政能否承擔這部分新增加出來的資金數額?目前,撥付給發電企業的補貼資金主要出自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和國家財政。根據2011年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共同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包括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和依法向電力用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為8厘/度。
然而,相關資金在近幾年頻頻出現缺口。200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達13億元;2010年擴大至20億元;2011年已達到100億元左右;2012年,這個數字上升到230億元。
對此,任東明表示,“之前有補貼沒落實的情況,主要原因是資金不足。現在各地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發展很快,但是電價附加征收的周期比較長,并且沒有完全地收上來,所以資金缺口難以避免。”
在已經出現補貼資金缺口的情況下,地方的審批速度還沒有約束,那么再高的補貼也無法兌現。正如任東明的比喻:“這就好像地方政府請客,中央財政來買單。所以地方審批項目必須按照中央的規劃來審批,不能是無限制的,否則補貼肯定無法兌現。”
任東明建議:“國家可以定一個補貼規模,把配額分配給每個省。用補貼資金來約束地方政府的審批速度。在補貼配額之內的項目審批由財政按時發放補貼。如果地方審批的項目超出了補貼配額,那么請地方自己負責。”
補貼不能無止境須建立成熟的商業模式
盡管對于企業來說,目前公布的補貼額度已經足夠令人滿意。但市場上仍然期待光伏業能早日靠自己的能力站起來。正如漢能集團董事長李河君此前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何時光伏能實現平價上網,何時就不再需要國家補貼了。”孟憲淦預計,“在用戶側實現平價上網大約在2015年,而整個產業鏈實現平價上網需要等到2020年。
除國家補貼外,也有企業認為中國光伏需要更成熟的商業模式,晶科能源全球品牌總監錢晶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理解的成熟的或成功的商業模式是所有人都能獲利,不是這環節中的某一方盈利,另一方要無止境地付出——如政府財政,這樣是不可持續的。無論是電力的消費者還是生產者,無論是政府、銀行、投資者、業主、安裝商、制造商,各個環節獲利的同時,又能承擔發展清潔能源的責任,這樣的模式才是成功的。”
錢晶以中廣核深圳機場為例進一步說明:“比如中廣核深圳機場項目就是個優質的案例:機場用電價格為0.91元/度,而且全年無休,始終需要用電;廣核在建好屋頂電站后,以0.91×90%的價格賣電給機場,機場也會每月及時支付電費給廣核。這樣的案例就是雙贏,廣核的項目有了穩定的收益和現金流保證,機場方面除利用其屋頂外還可得到電費折扣;假設后續零售電價上升,廣核還可以獲得額外收益。”其他國家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政策
德國采取“上網電價,統一購買統一銷售”的模式,電網公司以較高的價格把所有光伏發的電收購上來,并及時發放收購款,這樣讓業主和投資者有高漲的投資熱情,然后電網公司再和政府去核算補貼,獲得補貼差價。而政府再把這部分補貼的資金攤分到消費者上繳的電價中去。
美國主要采取“凈電量計算”模式,電表以反轉方式,即用戶所發電抵消所用電,獲得實際凈用電數,這樣交易起來比較簡單。
日本可借鑒之處在于,日本的銀行對于安裝光伏系統提供低息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