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整治非機動車違法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揚州市交管部門開展了以非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為重點的整治行動。在整治現場,交警對于騎電動車闖紅燈的市民一律給予50元的罰款。記者觀察發現,市區大部分路口都有闖紅燈的違法行為,而且很多市民對于自己的違法行為不在意。
鋰電世界 揚州市交管部門開展了以非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為重點的整治行動。在整治現場,交警對于騎電動車闖紅燈的市民一律給予50元的罰款。記者觀察發現,市區大部分路口都有闖紅燈的違法行為,而且很多市民對于自己的違法行為不在意。昨天,市交警支隊發布了2014年以來市區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
【數據】一半交通事故與電動車違法有關系
今年1—3月,由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已經造成至少9名電動車車主死亡。據統計,在我市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有一半與電動車違法有直接關系,有20%的事故與之有間接關系。
揚州市交警部門專門出臺有關處罰規定,駕駛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騎車帶人,罰款20元。闖紅燈、駛入機動車道,罰款50元,其中對未依法登記領取牌證上道路行駛,或駕駛人拒絕罰款的,一律扣留車輛。
【案例】后座載人,“無辜”乘客喪命
2014年3月18日7時20分左右,駕駛人劉某駕駛貨車由東向西行駛至瘦西湖路與江平東路交叉路口,在右轉彎過程中,與曹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車后搭載了12周歲以上的何某)發生交通事故,何某受傷后,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解析:在這起事故中,雖然貨車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但駕駛電動車的曹某也有責任,由于忽視了“電動車后座不可搭載12周歲以上兒童、成年人”的規定,何某雖無責任卻因此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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