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禁止電動車營運引爭議


鋰電世界 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了《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立法論證會,立法咨詢專家和道路運輸實務工作者近20人就草案修改征求意見稿需要重點研究的有關內容進行了論證。
電動車營運該不該放開?
在廣州稍微偏遠一點的地鐵口,電動車、助力車拉客的場景并不少見。對于條例中規定“禁止電動車、助力車、殘疾人車營運”,論證會上爭議很大。
佛山汽運集團總經理鐘錫常認為,運營對車輛性能的要求較高,為了旅客的安全,應該禁止。
省犯罪學研究會會長黃立則認為,禁止燃油助力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部分車型經營運輸的內容適合大城市,但對于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可能并不合適。
華南師范大學教授于群也贊同黃立的意見,并提出,利用殘疾人車載客營運的行為應該禁止,因為殘疾人車屬于非機動車,加上安全系數低,強制保險不能覆蓋,不能保障旅客安全。有專家建議,可以授權各地市對鋰電池電動車、助力車適當開放,前提是必須進行崗前培訓。
廣州市運管局法規科科長祁盛則認為,廣州每年都查處很多“五類車”,但執行效果并不理想,禁止營運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目前不是要解決這些車輛營不營運的問題,而是要解決上路行駛、通行的問題。
直通車可否賓館上落客?
條例規定,經營直通港澳班車客運的,應當進入道路旅客運輸站場或者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準的場所(含酒店、賓館等)經營。很多老廣也早已習慣直通車停靠酒店、賓館上下客,但這樣的行為是否會帶來管理上的隱患呢?
鐘錫常表示,相關條款應該刪除,不能游離于法律法規之外。粵運交通集團客運部部長雷健則表示,很多線路已經營40多年,而且直通車在過關時比任何地方都要嚴格,已經卡住危險品、走私物品進出關口,沒必要禁止。
“假如始發地沒有安檢怎么辦,不能只寄托于過關的安檢。”此外,鐘錫常認為,直通車進酒店、賓館經營,在票價、安檢等方面都沒有進行約束。
祁盛也認為,賓館發車和客運站發車有很大不同,客運站可以充分保證旅客和貨物的安全,但不是每家賓館都有發車能力,應該細化哪類賓館可以營運直通車。
駕校教練最高帶教限額?
條例中規定,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培訓機構保證培訓質量,合理確定教練員每人每年培訓學員的最高限額標準并予以公布。
對于是否應該對駕校教練的帶教學生名額實行“封頂”,大多數專家持否定態度。
鐘錫常指出,限定教練帶教名額可以約束駕校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做法,但不要過度限額,應當注意合理性、科學性。
黃立認為,設置最高限額不合適,雖然現在教練員有考核要求,但個人水平、駕校條件不同,按學校或按教練車來決定招生名額更合適,有時設定一個最高額度反而容易產生負面效果。每個駕校匯總上來考核,信息資料太多反而影響管理效率,管理部門應該抓大放小,不宜管理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