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一漏洞,通知明確提出,各汽車生產企業應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管理,嚴格按照合格證管理相關規定規范機動車出廠合格證樣式備案、制作、配發、重發以及合格證電子信息上傳、修改、撤銷等工作,確保合格證及其電子信息與實際車輛唯一對應且保持一致。
工信部還要求,各汽車生產企業應根據合格證管理相關規定及本企業具體情況,編制本企業合格證管理辦法,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向合格證信息管理機構備案。
在通知中,工信部還要求各汽車生產企業,在2016年3月31日前開展產品一致性專項自查,并編制自查報告。對于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并舉一反三,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
對此,一位汽車企業主管表示,“其實通過檢測電池的一致性是可以定性‘騙補’違規行為”。
鋰電池廠商稱,將建立汽車生產企業信用數據庫和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庫。對于生產一致性不符合要求、不按規定傳送合格證信息、虛假開具合格證、倒賣合格證等違法違規失信企業,將列入黑名單,依法進行處罰,并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