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進入《規范條件》被業內解讀為是電池產品獲得新能源財政補貼的前提,因此動力電池都在加緊申報目錄。截至目前,工信部已累計發布了四批《規范條件》目錄,共計57家動力電池企業入圍,而三星SDI、LG化學、松下等日韓鋰電池巨頭至今仍未進入目錄,導致上述企業在華的動力電池業務開拓受到了極大影響。
2016年8月,工信部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中刪掉了“新能源汽車所裝用的汽車動力蓄電池(包括超級電容器)單體和系統生產企業均應滿足《規范條件》”的要求,即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不會簡單地與電池目錄掛鉤。但由于至今仍未發布正式文件,導致未進入目錄的企業的鋰電業務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一個頗有意味的細節是,去年底工信部公布的第5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出現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總數從498款車型一秒鐘變為493款。有5款動力電池來自GM、三星環新西安電池工廠、南京樂金化學新能源電池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捷新動力電池系統有限公司的車型被“踢出”了目錄,并且沒有任何官方說法。
鋰電池廠商人士猜測,這些車型從推薦目錄中被“秒刪”,應該與所配套的外資品牌動力電池有關。盡管此前有相關文件中出現我國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與動力電池目錄不掛鉤的條款,但業內普遍認為這一政策還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大部分車企尚不敢冒險采購外資品牌電池。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少了國內政府的現金優惠,與采用中國國產電池的汽車相比,使用韓系電池的汽車將失去價格競爭力,而這也是其在華遭受市場滑鐵盧的主要原因。而日趨緊張的中韓關系更加劇了這種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