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擬強制檢驗二次鋰電池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我國臺灣地區初步擬定將計算機、通訊和消費電子三類產品(簡稱3C電子產品)中的二次鋰電池(組)、鋰電池移動電源及電池充電器納入其檢驗項目。
鋰電世界 我國臺灣地區初步擬定將計算機、通訊和消費電子三類產品(簡稱3C電子產品)中的二次鋰電池(組)、鋰電池移動電源及電池充電器納入其檢驗項目。
列出的商品擬從2014年5月1日起實施進口及臺灣地區市場商品檢驗。自正式公告之日起,臺灣標準檢驗局(BSMI)可受理產品的驗證注冊申請。經BSMI審查符合者將頒發商品驗證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期為注冊之日起3年,若發證日期在2014年5月1日前,則從2014年5月1日起計。受檢驗產品的責任方只有在進入臺灣市場前完成BSMI的檢驗程序,并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后,才可在臺灣市場陳列銷售。原含有移動電源的電源供應器,自2014年5月1日起,該移動電源應符合上述規定的檢驗標準要求,并辦理換證手續。未辦理換證者,原電源供應器證書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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