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擬三年內推10500輛新能源汽車


鋰電世界 湖北省武漢市的一位相關官員表示,武漢市已申請了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計劃2013-2015年推廣10500輛新能源汽車,武漢市將對固定區域用車推廣純電動汽車,擬制定車輛技術準入標準。
計劃推廣10500輛新能源汽車
該人士10月29日表示,武漢已經向科技部上報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試點,計劃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數量為10500輛。
“因為前后只有1個月左右的時間準備,時間很短,這次上報的方案還沒有很細化,只體現了我們推廣新能源汽車的大概思路。”他表示,“我們在等科技部的結果,可能11月有結果,結果公布后我們再做思路的細化。”
對于方案中推廣公交車和出租車等的數量、比例,他表示不便透露。
據他介紹,武漢市現有1080臺新能源汽車,其中公交車600多臺,出租車有300多臺,公交車由東風揚子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提供。
該人士表示,武漢并沒有開始在公務車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目前武漢市只有20幾臺新能源汽車,只是用于示范,是之前武漢當地政府部門去日本交流時和當地政府簽訂了政府間友好合作協議,采購的20幾臺日產聆風(Leaf),買回來也用于數據測試、學習研究等。”據稱該車,整體性能不錯,電池用了1年以后損耗不明顯。
青睞固定區域用車推廣純電動汽車
上述人士認為,在固定區域或分區使用的汽車適宜使用并推廣新能源汽車,如垃圾車、環衛車、郵政物流車、公務車等。
他表示,武漢更青睞于增程式電動公交車,“這將是我們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方向,我們馬上又準備采購30臺增程式電動公交車了,這種公交車攜帶的電池與純電動公交車相比少。”
據了解,增程式電動車的工作原理是在電池電量充足時,動力電池驅動電機,提供整車驅動功率需求,此時發動機不參與工作。當電池電量消耗到一定程度時,發動機啟動,發動機為電池提供能量對動力電池進行充電。當電池電量充足時,發動機又停止工作,由電池驅動電機,提供整車驅動。
據他介紹,此次申請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推廣,武漢市使用純電動公交車的比例會很小。推廣新能源汽車不能盲目。“我們體驗了純電動公交車后覺得不劃算,電池很重,車上人不多時,公交車就專門來來回回拉載電池了,這方面損耗大。”
對于在公務車中推廣新能源汽車,該人士笑言,“我們開玩笑說新能源公務車是反腐車,因為這車上都安裝了GPS的。”因為要充電,這公務車也不能隨心所欲的跑。
擬制定技術準入標準,列條件清單
上述人士表示,武漢推廣新能源汽車將進行政策上的引導,提交申請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的方案只是總體思路,武漢還將擬定類似準入標準的文件,例如列出技術要求標準清單等。
武漢將在推廣新能源汽車的過程中可能采取實施不收路橋費、無單雙號限制等政策,對新能源汽車的車牌進行獨立標識,優先、免費提供停車位,且車主或可以自主選擇停車位。
據其介紹,其不久前去德國考察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國外純電動公交車投放的比例并不是很大,且新能源車車牌獨立標識,這樣交警在管理新能源汽車停放時就很便利。
據2013年9月16日,工信部等聯合幾大部委發布的《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申請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可以幾個城市合在一起以城市群的名義申請。湖北的城市都是單獨申請的,除武漢外,湖北襄陽也把5000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數量上報給了科技部。
據上述通知,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于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于5000輛。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于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