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零容忍”行動1小時內 120余輛電瓶車遭罰


鋰電世界 電瓶車鉆隧道現場被罰款50元
上午11點,紅星路車流量依然很大,交警已依法糾正了數起電動自行車違規行為。此時,一名男子騎車電瓶車,并裝載大型物品從下穿隧道中行駛出來,這立刻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交警上前阻攔后,該男子將車移到路邊。四川新聞網(微博)記者注意到,在移車的過程中,男子相當吃力,整個車輛傾斜,需兩名交警一同扶持才將車放穩。四川新聞網(微博)記者目測電瓶車上搭載的貨物長兩米多,估計重量大概有七八十斤,加上車本身的重量,整個車輛重約兩百多斤。
“由電動車違法而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則由電動車這一方面負責,曉不曉得這個規定?”交警詢問,該男子點頭表示“現在知道了”,又說明違規原因:“我去送貨,客人要得急,走下穿要快些,下次不得了。”
隨后,交警對其做出了罰款50元的處罰,并進行了教育,要求其將貨物卸載后,才能離開。
記者了解到,許多市民為了貪圖方便快捷,不顧危險違規行駛,因此交警正在對這種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但在現場仍有很多市民不太了解新規定。
“零容忍”行動1小時內120余輛電瓶車遭罰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三分局二大隊民警陳思洪介紹:以前當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無論是闖紅燈或逆行,會對機動車進行主要責任劃分。
然而從4月1日開始,從事故的劃分上,由非機動車的主要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將對這些電瓶車進行責任劃分。比如說電瓶車斜穿快車道,闖紅燈或者逆行等造成的事故,就劃分為非機動車的主要責任。
據統計,從今日上午10點至11點,1小時內,在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三分局轄區內進行的整治電瓶車行動中,共糾正違規行為120余起。違規行為以載人載物、占用機動車道、下穿隧道通行、逆行為主。對這些違規行為人,交警分別做出了20-50元不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