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個人設電動汽車充電樁物業不得借機收費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記者近日從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為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基礎設施建設,山西省開始允許個人申請設立電動汽車充電樁,并要求物業不得借機收取費用。
鋰電世界 記者近日從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為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基礎設施建設,山西省開始允許個人申請設立電動汽車充電樁,并要求物業不得借機收取費用。
電動汽車近年來在山西發展迅速,保有量大增。僅在太原市,截至8月底已有7900多輛出租車更換為純電動汽車。
為加快充電樁建設,方便車主充電,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在住宅小區內自有固定車位加裝充電設施用電,由居民向供電部門申請用電報裝手續,小區業委會、物業應該支持和配合建設,物業不得借機收取費用。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業內人士表示,這一舉措符合當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減少了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環節,有助于提高電動汽車的推廣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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