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積比功率和質量比功率是以電池的峰值功率分別除以電池組體積和質量的計算值。能量要求是指基于1/3C倍率持續電流放電時的能量。體積比能量和質量比能量是電池組放電能量分別除以電池組體積和質量的計算值。放電能量的測量可以通過一個充放電循環來獲取,它通常包含同時能確定峰值功率的脈沖功率測試。因為全充放循環一般需要IOh或更少時間,所以體積比功率、質量比功率、體積比能量和質量比能量的測試結果可以在一天內全部得出。
USABC的目標書中列出額定功率、功率密度、額定能量和能量密度等基本變量,鋰電池廠商其隱性假設一只具有80kW脈沖放電功率的40kW-h的電池組,是按照2:1的功率能量比以小時的倒數為單位)加以確定。這個電池組質量為200kg或4401b,體積為13 3L或35gal,密度1.Skg/L,再生功率相當于40kW。